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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认证的由来

质量认证的由来质量认证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在全球贸易发展的背景下,质量认证为提升产品质量和造成技术贸易措施的双重作用逐步显现。当时,众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了本国的质量认证制度,但由于质量认证刚刚兴起,许多概念及方法并没有达成多数国家的共识。1974年版《标准化的目的和原理》一书中曾写到“认证的整个概念目前似乎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和不调和的观点。”为了统一观点,减少国际间贸易壁垒,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委员会经过多年努力在1979年出版了《认证的原则与实践》一书,一是介绍了在认证研究方面国际社会上已经形成的共识,二是重点阐述了被ISOIEC所采纳的第五种认证制度。
第五种认证制度可以提供一种能证实持续不断的生产过程是合格的、可靠的和彻底的制度,这一制度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以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并提高工业效率。由于第五种认证制度要求在每一个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以帮助消费者进行排他性的识别,故也称为“合格认证标志”制度,也是我国认证制度发展的由来与基础。

伴跑改革开放随改革开放扬帆起航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我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要求,为了提高我国产品的质量,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最早的两家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QCCECC)和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前身之一)相继成立,到19915月《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简称“质量认证条例”)颁布时,我国已相继成立了10个认证委员会,分别承担不同领域的质量认证工作。

在改革开放中砥砺前行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期,我国的认证制度始终处于向国际认证制度学习、实践和转换的过程中,同时也在更广泛的领域推行认证制度。在19927月,我国召开了全国第一次质量认证工作会议,时任国家技术监督局局长朱育理在会议中作了题为《统一思想认识 大胆吸收借鉴 依法全面推行我国的认证制度》的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认证工作要以法律为依据,以技术为手段,以廉政作保证,以信誉为生命的要求。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原国家技术监督系统实施的长城标志认证(CCEE)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系统实施的CCIB标志认证的两套产品认证制度。在质量体系认证方面,两个单位也分别在内销和出口企业间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在改革开放中浴火重生产品质量的治理利器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所面对的一方面是相对落后的国内制造业水平,另一方面是严峻的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形势,但认证制度的及时引入与发展,有效的缓解了这两方面问题。为了实现WTO承诺,20018月国务院组建并授权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在认监委的带领下,“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制度在同年发布,这是我国认证制度的里程碑事件之一。
在认监委的奋力协调和推动下,《认证认可条例》于2003年颁布,为我国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配套的认证认可法治体系和为我国发展成为认证大国奠定了基础。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已有19部法律和17部行政法规中明确了认证认可的作用和要求,“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市场监管格局已经成为保障市场秩序良性发展的利剑。在201611月,我国32个部委办局联合印发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在“十三五”期间共同加快推进我国认证认可强国建设。
消费环境中的安全守护者我国的第一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可以追溯到1985年第三季度,根据原国家经委质量局在1986年第一季度发布的公告。从1985年第三季度到1986年第一季度,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1182403种产品,总产品合格率为66.31%,有29类产品抽查合格率在50%以下,其中农药、平板玻璃类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零,没有一个厂家生产的产品达到标准要求。在抽查产品中,消费品的抽查合格率低于生产资料的产品合格率,尤以家用电器产品为最,如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电热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问题。
保护消费者或使用者的安全,始终是质量认证制度实施的根本原则之一。在我国CCC认证制度实施五周年数据分析时,2008年国家监督抽查的数据显示,经过CCC认证的产品整体合格率达到了84.17%。之后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数据显示达到了90.33%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自2002CCC认证实施开始,仅家电产品合格率从2002年的76.7%提升到2016年的90.7%。在CCC认证产品的型式试验中,样品一次检测合格率达91.4%,但也仍有8.6%的产品因存在各类问题被退回整改以确保产品标准的符合性要求。
在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质量认证制度也越发显示出重要作用。在司法裁判方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强制性产品认证”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其所公示的2015年裁判文书为294份,2016年增长到570份,2017年达到了656份。质量认证净化和优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开始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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